CMP-001用人管理制度_103員工出勤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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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健全員工考勤制度,特訂定本辦法。



2.範圍

凡本公司應刷卡上、下班之各階人員出勤及其有關之作業悉依本辦法施行。



3.權責

3.1 行政部:

3.1.1 負責員工出勤紀錄之監督及維護,考勤辦法之修訂。

3.1.2 工時之制定。

3.2 核准權限:核准出勤權限依『分層負責管理辦法』(CMP-001-101)辦理。

3.2.1 員工請假、加班之申請及核准。

3.2.2 部門員工出勤狀況之掌握。



4.流程




5.內容

5.1 出勤名詞解釋

5.1.1 遲到:於各班次之規定上班時間後6~30 分鐘以內上班者。(已請假者不適用之)

5.1.2 早退:未經書面核准於下班時間前30 分鐘以內提早刷卡離廠者,曠職1 小時。

5.1.3 曠職:未上班且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請假手續或出勤紀錄異常未提出修正單據者。

5.1.4 公出:上班時間內因公務奉准外出,且經主管書面核准外出,時間一日內者。

5.1.5 出差:上班時間內因公務奉准外出,且有主管書面核准外出,時間超過一日者。

5.1.6 忘卡:有上班但未刷卡者。

5.1.7 全勤:當期未請事假(不超過4hr)或曠職,且遲到未超過兩次()

5.2 勤務記錄:員工應於工作時間準時至工作地點上班,不得怠忽職守。

5.3 工作時間:

5.3.1 正常班別工作時間表如下:


5.3.2 用餐時間正常班為一個小時。

5.3.3 輪班制人員依公司現行班表出勤。

5.4 出勤刷卡規定:

5.4.1 本公司一律刷卡上、下班(四職等以下有全勤制度)

5.4.2 入廠上班及下班應本人親自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之;如有託他人代刷卡者,一經查證,委託者及代刷卡者,除均予以記大過乙次處分,當日並以曠職論。

5.4.3 刷卡前,個人應檢查刷卡鐘面板上之上、下班時間後刷卡;如非機械故障,個人刷卡異常之責任應自行負責。

5.4.4 公出當日返廠者不刷卡,不返廠者需刷卡。

5.4.5 當日請假者須刷卡。

5.4.6 識別証遺失未辦理補發前須填寫忘卡單視同遲到。可至行政部辦理補發並繳交相片一張及工本費兩百元,當日不算忘卡次數。

5.5 請假規定:依『員工給假管理辦法』(CMP-001-104)辦理。

5.5.1 年度事假、特休、病假天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5.5.2 任何假(婚假、產假、喪假、生理假、特休假除外)以小時計算,最小請假時數為1小時。

5.5.3 事假及特休假需提前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核准。

5.5.4 間接員工請假時,需事先尋妥職務代理人,始得核准休假。

5.6 加班規定:

5.6.1 加班申請需填寫「加班單」(CMP-001-103.01)應敘明加班事由,需經過權責主管核准後,可申請加班。

5.6.2 三職等()以下加班費之發放採金額給付申報時間由17:00 開始不供餐

5.6.3 四職等()以上加班申報採加班抵休方式並應於3 個月內抵休完畢未抵休完視同放棄申報時間由1800 開始由公司供餐(故如需加班請事先告知總務以利便當數統計如未告知視同放棄)

5.6.4 加班時數至少滿1 小時始可申請加班,未滿部分不計第二小時起以半小時為單位

5.6.5 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班者,以假日加班計。

5.7 公出規定:

5.7.1 員工於上班時間申請公出時,應填寫「員工公出單」(CMP-001-103.02)經簽核後始得出廠。

5.7.2 公出者應於公差單上註明起迄時間,不返廠者應註明,刷卡方式依5.4 辦理。

5.7.3 旅費報支依『員工出差及旅費報支辦法』(CMP-001-105)辦理。

5.8 出勤異常:

5.8.1 於各班次之規定上班時間後6~30 分鐘以內上班者為遲到;於30 分鐘後,始刷卡上班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者視同曠職。

5.8.2 上、下班漏刷卡或刷卡錯誤者須填寫「忘卡/刷卡異常修正」(CMP-001-103.03),並由課級主管簽核以證明出勤,未於48 小時內依規定辦理者視同曠職。【上班】忘刷卡兩次視為遲到一次,當月遲到次數超過三至四次即扣全勤一半,五次以上即無全勤。

5.8.3 工作時間未終了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應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者視同曠職。

5.8.4 未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不到職者以曠職論;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六日者,公司得予以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5.9 新進人員初進公司,為明確使其瞭解公司出勤相關規定,以【附件一 新進人員考勤遵守規則】分發每位新進人員。

5.10 結薪考勤作業時間:

每月結薪考勤日期為當月26 ~次月25 日,各種出勤單據於48 小時內(為每月25 日發生者需於次日)交至行政部處理,逾時視為未申請。

5.11 本辦法相關規定需依公司制定之『工作規則』制定之,不得違背政府規定之『勞動基準法』為基準。



6.相關辦法

6.1 分層負責管理辦法(CMP-001-101)

6.2 員工給假管理辦法(CMP-001-104)

6.3 勞動基準法

6.4 員工出差及旅費報支辦法(CMP-001-105)

6.5 工作規則



7.使用表單

7.1 加班單(CMP-001-103.01)

7.2 員工公出單(CMP-001-103.02)

7.3 忘卡/刷卡異常修正單(CMP-001-103.03)

7.4 附件一 新進人員考勤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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