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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QA-015 量產品可靠度試驗管理辦法
1 目的:
評估產品的可靠度,提早發現潛在的問題,建立產品可靠度試驗標準,了解產品穩定性及製程改善之參考,以確保本公司產品可用性,提升產品之品質水準。
2 範圍:
2.1 本公司量產之成品皆適用。
3 權責:
3.1 品保單位:負責量產品可靠度試驗作業規範制修訂、提出量產品可靠度試驗申請、計畫、安排及管制、進行測試及記錄後判定結果、通知相關單位協助原因分析、追蹤確認、量產品可靠度試驗報告整理及歸檔。
3.2 製造部:協助提供定期量產試驗樣本及協助品保單位對量產品可靠度試驗相關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及提出矯正措施。
3.3 研發部:協助品保單位對量產品可靠度試驗相關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及提出矯正措施。
4 流程 :
5 內容:
5.1 定期測試時機:
5.1.1 定期測試原則以每季生產機種的每個系列別,依產品厚度別各取樣進行可靠度測試,若遇品質有重大異常時可予以調整。
5.2 測試樣本管理:
5.2.1 定期測試之樣本參考以下相關規定:
5.2.1.1 品保人員填寫「量產品可靠度試驗樣本需求單」(QP-QA-015-01)提出樣本需求申請,樣本應由製造單位協助提供。
5.2.1.2 測試室人員收到後,確認與所需測試之品名、數量是否相符,相符時應標示清楚,對於測試樣本在搬運時應注意不可受損,應作適當包裝,並做好適當的防護。
5.2.2 定期測試後之樣本,由品保單位予以標示並保存,保存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保存期滿後之樣本以報廢處理。
5.3 測試項目及判定基準:
5.3.1 物理性試驗項目:(略)
5.3.2 RA 試驗項目:(略)
5.3.3 判定基準:(略)
5.3.4 各項測試專案的測試條件參考業務部與客戶商討,並依『合約審查管理辦法』 (QP-SO-001)所提供的「規格承認書」(QP-SO-001-01)或相關國際標準。
5.3.5 若客戶要求測試專案但本公司尚無能力測試時,由品保單位部安排合格的測試單位進行測試。
5.4 可靠度試驗室管理:
5.4.1 可靠度試驗室測試時,如有特殊要求或會影響產品測試品質的環境時,應加以監視、控制及記錄,每日需進行溫、濕度監視及記錄。
5.4.2 可靠度試驗室必須建立實驗室的政策、系統、程式、校正方法、製程管制、運用統計技術、標示、實驗室人員必須具有適當的背景知識、經驗,並經過資格認定。
5.5 可靠度試驗排定及樣本需求:
5.5.1 品保單位依據可靠度試驗設備使用狀況,排定測試日程 ; 試驗樣本由製造部協助提供
5.5.2 樣本需求量:
5.5.3 樣本試驗編號原則:
季別 - 系列別 - 厚度別。
Q1:第一季;Q2:第二季;Q3:第三季;Q4:第四季 如 Q1-GP-65。
5.5.4 樣本尺寸及測試編碼:
5.6 可靠度試驗執行:
5.6.1 測試者於測試前應先確認,測試設備之能力是否符合測試之要求。
5.6.2 測試人員須將量產品可靠度試驗之投 RA 部份登錄在「量產品可靠度試驗測試日程管制表」(QP-QA-015-02)進行管制。
5.6.3 投入測試前可靠度試驗人員對測試樣品依『成品管制檢驗規範』(QS-QA-011)檢驗。
5.6.4 可靠度試驗相關儀器設備之管理依『設備保養維護管理辦法』(QP-PD-005)執行。
5.6.5 送外測試之管理:
5.6.5.1 對於廠內無能力或無測試設備之測試專案,視需要委託廠外合格單位實施測試。測試機構應選擇政府設立之測試室或獲政府認可之測試室為原則。
5.6.5.2 委外測試時負責人應說明測試條件、要求,並請測試實施機構將測試使用的設備、機型、測試條件等註明在測試報告中。
5.6.6 試驗過程中之管理:
5.6.6.1 試驗過程中若試驗人員必須中途離開或長期試驗時,應製做標示牌予以警告,以免他人在不知情下影響試驗之進行。
5.6.6.2 標示牌內容應包含試驗機種、試驗項目、試驗條件、試驗起訖時間、試驗負責人、試驗發生問題時之聯絡方式及必要之警告字句。
5.6.6.3 試驗進行中如遇人力不能控制之意外事件,如跳電、停水等異常情況,應停止測試,等恢復正常後再重新進行測試。
5.7 測試記錄:
5.7.1 可靠度試驗完成後,試驗者必須將結果填寫於「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 (QP-QA-015-03)中,呈部門主管審核。
5.7.2 定期測試報告應包含下列專案:
5.7.2.1 測試項目。
5.7.2.2 測試日期。
5.7.2.3 測試條件。
5.7.2.4 測試結果。
5.7.2.5 結論與判定。
5.7.2.6 測試者與審核者。
5.7.3 可靠度試驗報告之整理、保管:
5.7.3.1 定期可靠度測試相關記錄及測試報告由品保負責依本公司「量產品可靠度試驗測試日程管制表」(QP-QA-015-02)及「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 (QP-QA-015-03)格式填寫,整理並歸檔。
5.7.3.2 若客戶要求應影印複本者,須依客戶要求提供。
5.8 可靠度試驗結果判定:
5.8.1 可靠度試驗後,品保單位依『成品管制檢驗規範』(QS-QA-011)執行判定。
5.8.2 若可靠度試驗不合格者,須在「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QP-QA-015-03) 中勾選不合格,並填寫不合格結果。
5.8.3 定期測試不合格之處理:
5.8.3.1 定期性測試不合格時,測試者應填寫「部門聯絡單」(QP-GM-003-02),並附上測試報告「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QP-QA-015-03)通知主管,由主管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各相關部門應協助不合格原因之分析。
5.8.3.2 若測試不合格屬單純測試程式錯誤所導致時,應重新抽樣並測試,依正確的測試程式執行。
5.8.3.3 若測試不合格屬原物料不良所引起時,應依『進料檢驗管理辦法』(QP-QA-007)確認「進料檢驗單」(ERP)(QP-QA-007-02)及「進料檢驗記錄一覽表」(QP-QA-007-03),以判斷是否屬原物料問題。
5.8.3.4 測試不合格時,如果產品已經出貨,應追回產品,或到客端對產品依『報廢處理管理辦法』(QP-PD-009)、『特採管制管理辦法』(QS-PD-013)進行處置。
5.8.3.5 測試不合格時,若產品還在生產線,將產品依『報廢處理管理辦法』(QP-PD-009)、『特採管制管理辦法』(QS-PD-013)進行處置。
5.8.3.6 測試不合格時,如果產品已在倉庫,將產品依『報廢處理管理辦法』(QP-PD-009)、『特採管制管理辦法』(QS-PD-013) 進行處置。
5.9 追蹤確認:可靠度試驗不合格時,應由品保單位以「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QP-QA-015-03) 通知研發部或製造部檢討改善,依據所提出的對策進行改善,品保單位須針對對策改善情形進行跟催確認,並重新做試驗。
5.10 歸檔:可靠度試驗相關記錄及測試報告須歸檔,依『記錄保存管理辦法』(QP-QA-002) ,按公司規定保存年限保存。
5.11 可靠度試驗作業環境及安全性:
5.11.1 停機超過 8 小時,將電源關閉,將排氣管開關關閉。
5.11.2 使用恆溫恆濕機時,注意高溫高濕,開啟恆溫恆濕機時注意高溫蒸氣。
5.11.3 在作業時需配帶手套。
6 相關辦法:
6.1 合約審查管理辦法(QP-SO-001)
6.3 設備保養維護管理辦法(QP-PD-005)
6.4 進料檢驗管理辦法(QP-QA-007)
6.5 報廢處理管理辦法(QP-PD-009)
6.6 特採管制管理辦法(QS-PD-013)
6.7 記錄保存管理辦法(QP-QA-002)
7 使用表單:
7.1 量產品可靠度試驗樣本需求單(QP-QA-015-01)
7.2 量產品可靠度試驗測試日程管制表(QP-QA-015-02)
7.3 量產品可靠度試驗驗證報告(QP-QA-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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