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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GM-004 內部稽核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驗證各項品質、環安衛/產品環保管理系統及各部門有關活動及其結果是否符合要求,以確保管理系統有效運行,使品質管理、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產品環保水平不斷的提高, 及時發掘問題加以改善,並作為管理系統改進的依據。
2 範圍:
2.1 本公司管理系統 ISO9001、ISO/TS16949、QC0800000、ISO14001、ISO45001 及 IECQ QC08000 HSPM、及其相關活動、規章制度之稽核均屬之。
2.2 管理系統:指 ISO9001、ISO/TS16949、ISO14001/GP 及 ISO45001、IECQ QC080000 HSPM 及SA8000 管理系統整合之管理系統理系統:指 ISO9001、ISO/TS16949、QC0800000、ISO14001/GP、ISO45001、IECQ QC08000 HSPM 及 SA8000 管理系統。
3 權責:
3.1 總經理 : 負責核准內部稽核計畫及內部稽核不符合追蹤總結報告。
3.2 管理代表 : 年度稽核計畫之審核與主持內部稽核之會議。
3.3 品保部 : 依『管理審查管理辦法』(QP-GM-002)負責擬定內部稽核計畫、召集內部稽核、稽核相關事項的協調、聯絡、稽核作業時間安排及控制、改善措施追蹤進度追蹤、匯總內稽總結報告向 總經理 報告。
3.4 稽核組長 : 負責規劃稽核作業、匯總稽核報告、執行稽核改善措施的追蹤、確認。
3.5 內部稽核小組 : 負責執行內部稽核作業。
3.6 各部門主管及相關人員 : 負責執行內部稽核問題的矯正及預防。
3.7 文管中心 : 負責內部稽核報告的管制。
4 流程 :
5 內容:
5.1 稽核計畫擬定及通知
5.1.1 每年定期實施一次內部稽核,稽核時間安排應考慮環境重大考量面及職安衛風險 評估的結果、擬稽核的活動和區域的狀況、重要性以及以符合稽核的結果,同時配合各部門的業務狀況及需要,由稽核小組於 12 月擬訂隔年之「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表」(QP-GM-004-01),須涵蓋管理系統,呈管理代表核准。
5.1.2 發生重大品質問題、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出現重大問題,相關方要求或投訴、管理系統大幅度變動、法律、法規及其他外部要求發生變化時,稽核組長應擬訂機動性的內部稽核計畫,經管理代表核准後,執行不定期稽核。
5.1.3 稽核人員的選派,應與被稽核部門無直接責任的人員擔任,稽核人員須經資格認定,依『人力資源管理辦法』(QP-AM-002)執行。
5.1.4 稽核計畫必須涵蓋管理系統標準的要求,須涉及相關部門及相關的產品、服務、流程、班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及將外部認證稽核不符合或建議改進事項。
5.1.5 稽核計畫經核准後,於稽核前一周以 E-mail 通知相關稽核小組之人員及被稽核部門主管,做好準備工作,以利稽核進行。
5.1.6 ISO9001、ISO14001 / GP、ISO45001、ISO/TS16949、QC0800000 系統稽核 : 為符合管理系統標準,稽核小組須制訂「管理系統內部品質稽核分配表」 (QP-GM-004-02),並送稽核組長及管理代表核准。
5.1.7 ISO/TS16949 品質管理流程稽核 : 為符合 ISO/TS16949 標準,稽核每一個品質管理系統確定有效性,稽核組長需依照公司五大 COP 進行流程稽核,並送管理代表核准。
5.1.8 ISO/TS16949 製程過程稽核 : 為符合 ISO/TS16949 標準,稽核每一個製造流程來確定有效性,稽核小組須依『製造過程稽核管理辦法』(QP-QA-017)進行之,並送稽核組長及管理代表核准。
5.1.9 ISO/TS16949 產品稽核 : 為符合 ISO/TS16949 標準,須在生產與交貨前稽核產品的尺寸/功能/包裝/標籤... 等,已確認符合規定的要求,稽核小組須制定制訂「產品稽核查檢表」 (QP-GM-004-08),並送稽核組長及管理代表核准。
5.2 稽核前會議召開內容說明
5.2.1 成立稽核小組,稽核組長應說明本次稽核的目的、範圍及依據。
5.2.2 缺失判定:管理系統有規定但未制定相關程序或表單者,或有實施但大部份不符合或是沒有實施,皆判定為缺失。
5.2.3 稽核人員必須客觀公正,以發現問題真相為目的,被稽核部門人員應全力配合稽核之進行,針對稽核提出之問題有異議時,應當場提出溝通確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可在稽核會議時提出討論。
5.3 稽核執行及填寫稽核報告
5.3.1 稽核人員於稽核作業實施前,應參考下列相關資訊。
5.3.1.1 被稽核部門上次內部稽核、客戶稽核或驗證部門稽核所列缺點。
5.3.1.2 被稽核部門所屬管理辦法、作業規範、表單及記錄。
5.3.1.3 被稽核部門近期內發生的重大異常事件。
5.3.1.4 被稽核部門執行中的改善提案。
5.3.1.5 ISO9001、ISO/TS16949、QC0800000、ISO14001/GP、ISO45001、IECQ QC08000 HSPM 有關的法律、法規。
5.3.1.6 已確定稽核項目之「內部稽核查檢表」(QP-GM-004-04)。
5.3.2 被稽核部門應提供稽核人員執行稽核作業所須的支持與配合。
5.3.3 稽核人員執行稽核作業時,參考已製作完成之「管理系統內部品質稽核分配表」 (QP-GM-004-02),通過交談、查閱文件、記錄、稽核現場、收集證據,以稽核管理系統運行情況。
5.3.4 填寫時應依人、事、時、地、物等證據及管理系統要素,具體詳細將所發現的事實客觀記錄在「內部稽核查檢表」(QP-GM-004-04)中,並將不符合事項填寫於「內部稽核不符合報告」(QP-GM-004-05),經被稽核部門主管簽名確認,做為後續改 善及追蹤之依據。
5.4 稽核總結會議
5.4.1 內部稽核結束後,由稽核組長召集相關人員參加會議,由管理代表主持;稽核人員及被稽核部門主管參加。
5.4.2 會議由稽核人員依次報告稽核所發現的問題,由管理代表進行會議總結及提出改善要求,並要求完成的期限。
5.4.3 針對內部稽核報告內容有疑義時,相關人員可於會議中提出討論,並由管理代表做成結論。
5.4.4 提出對本次稽核的結論和建議及對稽核不符合事項須採取的追蹤確認措施。
5.4.5 會議後由稽核組長作出「內部稽核不符合追蹤總結報告」(QP-GM-004-06)。
5.4.6 稽核報告內容應包括:稽核目的、稽核範圍、稽核日期、被稽核部門、稽核依據、稽核人員、被稽核部門主要參加人員,稽核不符合事項的數量、稽核分佈在各條文或各部門的情況、稽核結論、不符合事項及稽核要求、管理系統改進的建議。
5.5 執行改善
5.5.1 稽核人員於稽核後,依所發現的問題點要求被稽核部門提出改善措施。
5.5.2 被稽核部門應註明改善措施及預定完成日期,送回稽核人員,以作為稽核人員追蹤確認的依據。
5.6 追蹤確認
5.6.1 被稽核部門所提出的改善措施,應由原稽核人員或管理代表指派合格的稽核人員 進行追蹤、確認,並於「內部稽核不符合報告」(QP-GM-004-05)填寫稽核追蹤的完整證據,若未完成須註明稽核追蹤未完成的及原因問題,並註明日期。
5.6.2 稽核驗證內容可包括:管理系統運行的有效性和效率是否提高、績效是否改進、品質是否改進、人員培訓是否落實、環境資源及能源利用率是否提高、工安衛是否符合,不符合是否完全消除或降至最低程度、是否能確保不符合不再發生(預防的有效性)。
5.6.3 稽核組長針對「內部稽核不符合報告」(QP-GM-004-05)執行情況進行追蹤確認, 並將確認結果呈報管理代表。
5.7 呈報
5.7.1 稽核結果應由稽核組長做成「內部稽核不符合追蹤總結報告」(QP-GM-004-06), 呈管理代表及 總經理 審查。
5.7.2 管理代表於管理審查會議時,向 總經理 報告稽核計畫執行情況及成效,依『管理審查管理辦法』(QP-GM-002)。
5.7.3 內部稽核相關文件資料須由文管中心(DC)歸檔並分發。
6 相關辦法:
6.1 人力資源管理辦法(QP-AM-002)
6.2 製造過程稽核管理辦法(QP-QA-017)
6.3 溝通會議管理辦法(QP-GM-003)
6.4 管理審查管理辦法(QP-GM-002)
7 使用表單:
7.1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表(QP-GM-004-01)
7.2 管理系統內部品質稽核分配表(QP-GM-004-02)
7.3 內部稽核查檢表(QP-GM-004-04)
7.4 內部稽核不符合報告(QP-GM-004-05)
7.5 內部稽核不符合追蹤總結報告(QP-GM-004-06)
7.6 產品稽核查檢表(QP-GM-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