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ERP,IFRS,內部控制制度
研發循環,內控研發循環,研發循環流程
編 號 | 作 業 項 目 | 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 | 依 據 資 料 |
CD-101 | 基礎研究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業務部蒐集市場或客戶需求資訊,作「新產品市場專案計劃」,由業務部最高主管簽認,並經 總經理 核准後,附產品規格及(或)樣品給研發部。 2.開發成本預估及現有技術可行性分析。 3.依市場情報蒐集相關成本,技術能力分析,產品規範,開發進度表等建立產品規格書。 4.業務部需請新產品審查小組評估專案之可行性。 5.依『設計開發管理辦法』辦理。 | 1.依據資料: (1)設計開發管理辦法 2.使用表單: (1)新產品市場專案計劃 |
二、控制重點: 1.開發成本預估是否合理,材料加工成本及設備之規劃是否考慮成本效益原則。 2.現有技術能力是否能執行此項開發案。 3.研發,生產單位在組織功能上之權責必須明確劃分。 4.新產品開發需由新產品審查小組評估。 5.研發支出是否適時檢討,並評估預算之合理性。 | |||
CD-102 | 產品設計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研發部指派專案擔當,擬出「產品開發進度計劃表」並經由研發部最高主管核准。 2.研發部依設計開發功能組織表召開產品規劃新產品審查小組會議,共同檢討模具製程能力與專案開發計劃。 3.研發部依新產品審查小組議結論,做成「新產品開發專案核准書」,由各相關部會簽後,呈 總經理 核准。 | 1.依據資料: (1)設計開發管理辦法 2.使用表單: (1)產品開發進度計劃表 (2)新產品開發專案核准書 |
二、控制重點: 1.產品開發計劃進度是否妥適當。 2.「新產品開發專案核准書」是否經適當的核准。 | |||
CD-103 | 技術研發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根據以往設計經驗,制定目標規格及作業規範等設計輸出資料。 2.研發部擔當,根據設計輸出資料,制定模具設計圖面。 3.新產品審查小組應於工程試作前針對各項設計輸出資料進行審查,以「設計審查查核表」,確立設計的正確性。 4.設計審查通過並經由研發部最高主管核准,才可進行工程試作。 | 1.依據資料: (1)設計開發管理辦法 2.使用表單: (1)設計審查查核表 (2)作業規範 |
二、控制重點: 1.重要功能是否已包含於設計之中。 2.過去的經驗是否已被適當的考慮、應用。 3.設計資料是否經審查小組審查並填寫「設計審查查核表」。 | |||
CD-104 | 新產品試作與測試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由製造課部品專案擔當作工程試作。 2.試作之原料、模治具、製程等相關條件與參數,應儘可能採用與將來量產相同者,並記錄於製造部實驗記錄之電子檔。 3.試作完成後,試作人員除須分析所得資料並填寫「品質矯正與預防報告」,作為設計驗證參考外,亦需提供適量樣品給研發部作信賴性試驗。 4.製造部主管對設計加以驗證,確定原設計的結果,符合原設計構想之要求並填寫「產品試作確認報告書」。 5.研發部會同品管部,驗證產品是否合格及製程能力。 6.不合格時或製程能力不足,由實施驗證人員填寫「品質矯正與預防報告」。 7.試作後之審查依『設計開發管理辦法』辦理。 | 1.依據資料: (1)設計開發管理辦法 2.使用表單: (1)生產檢查表 (2)品質矯正與預防報告 (3)產品試作確認報告書 |
二、控制重點: 1.各項試作紀錄編製是否確實。 2.產品試產之各項試產報告的檢討是否確實。 3.試產過程中所有影響設計功能及生產性問題是否解決。 4.對於檢驗不合格之試作產品,是否填寫「品質矯正與預防報告」檢討問題所在進行修正,並交權責主管核准並決定下一步動作。 5.是否需定期覆核研究計劃執行進度,並適時修正。 | |||
CD-105 | 小量量產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製造部產品專案擔當填寫「產品試作確認報告書」並由製造部經理核准,再依『文件與資料管理辦法』發行正式『作業規範』,正式量產。 2.製造部產品專案擔當需確認首批產品與初期三個月量產期間的製程能力是否達到及是否合乎規格要求,以確保品質的一致性。 | 1.依據資料: (1)設計開發管理辦法 (2)文件與資料管理辦法 2.使用表單: (1)產品試作確認報告書 |
二、控制重點: 1.是否依作業規範量產。 2.是否確認初期量產達規格要求。 | |||
CD-106 | 研發技術文件管制作業 | 一、作業程序: 1.技術文件依不同性質、屬性建檔標示管理。 2.涉及保密技術文件之電腦檔案應建立密碼管理。 3.資料應適時予以備份以保完整。 4.技術文件修訂補發,須徵得研發部門主管同意,方得進行。 5.技術文件使用發行需注意版本差異。 6.過時無效之文件應作廢處理,以避免誤用。 7.依據『文件與資料管理辦法』管理。 8.資料文件保管期限依『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1.依據資料: (1)文件與資料管理辦法 (2)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
二、控制重點: 1.技術文件的發行使用是否經權責人員核准。 2.涉及保密協定之資訊是否依規定做好保密措施。 3.技術文件修訂內容是否經審核確認。 4.相關單位使用之文件是否為最新版本。 5.電腦檔案之備份或正確性是否在管制中。 6.書面與電腦檔案是否相符。 7.所有文件之作廢程序必須落實,以免機密資料外洩。 8.所有文件是否有依『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之期限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