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QA-016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作業管理辦法

     ISO,ERP,IFRS,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辦法,公司管理規章,公司管理系統,內部管理,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辦法,內部管理規章,內部管理系       

EP-QA-016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作業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確保本廠溫室氣體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與實施,藉由內部查證、檢討、改善等措施,期使廠內各項作業活動能達到規定之要求,進而實現本廠溫室氣體管理政策。

 

2     範圍

本廠之溫室氣體盤查管理內所有活動、產品、服務與盤查報告書之內部查證皆適用。

 

3     權責

3.1    本公司為順利推動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作業管理,成立【溫室氣體推動小組】。由環安衛管理代表,由品保單位及盤查小組執行、負責推動溫室氣體盤查議題所需要人力、技術、財務、設施資源,以確保符合 ISO/CNS 14064-1 要求。

3.2    界定各職位之權責:

3.2.1.  環安衛管理代表:核准溫室氣體盤查計畫,核准並發行盤查報告書、審查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檢討修正盤查作業。

3.2.2. 品保單位:擬定年度溫室氣體盤查計畫、蒐集排放係數、彙整溫室氣體排放源鑑 別表與相關活動數據,完成盤查清冊排放量計算、推行內部盤查查證、撰寫盤查 報告書、紀錄存查、發出查證通知、執行內部查證、提出報告與發出不符合報告。 

3.2.3. 盤查小組:包括各單位行政部、製造部、品保部、業務部、研發部等,進行排放源鑑別及活動數據蒐集。

 

4     流程 

 

5     內容

5.1    名詞定義:

5.1.1    查證(verification):將溫室氣體主張對照協議的查證準則所進行評估之系統化、獨立性及文件化過程 亦即確認溫室氣體主張之執行作業之數據、品質之合理性。 

5.1.2   預期使用者(intended user):經鑑別為依賴此資訊做決策之個人或組織。預期使用者可為客戶、負責者、溫室氣體方案管理者、管制者、財務團體或其他受影響的利害相關者(例如地方團體、政府部門或非政府組織)。 

5.1.3   實質性(materiality):溫室氣體主張中因個別或累積的錯誤、遺漏與誤導,而致影響預期使用者決策之誤差比例。

5.1.4   實質差異(material discrepancy):溫室氣體主張中因個別或累積的錯誤、遺漏與誤導,而致影響預期使用者決策之誤差事實。 

5.1.5   查證準則(verification criteria):用以與證據對照比較之政策、程序或要求事項。本標準之確證或查證準則包括國際 ISO 14064標準、政府(如環保署、經濟部)要求規範、即公司內部溫室氣體管理規定。

5.2    作業程序:

5.2.1   查證頻率:如政府法規要求或公司認為必要時,經環安衛管理代表核准後,得申請外部之查 證機構進行外部查證作業,以取得查證聲明。 

5.2.2  成立查證小組:由品保單位成立查證小組。 

5.2.3  擬定查證計畫:由品保單位擬定「溫室氣體內部查證計畫」(EP-QA-016-01)並呈送環安衛管理代表核准,本計劃應於實施前通知被查證單位。

5.2.4  查證準備:品保單位為使工作能順利完成,可準備下列工作文件與表格:

5.2.4.1 視需要準備「溫室氣體內部查證查檢表」(EP-QA-016-02)。 

5.2.4.2 準備前次「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不符合矯正處理單」(EP-QA-016-03)。 

5.2.5  查證人員資格查證人員須接受廠外或廠內 小時以上之溫室氣體查證上課並經考試及格,並具有下列資格。 

5.2.5.1 認知溫室氣體管理議題。

5.2.5.2 瞭解查證之作業與過程。

5.2.5.3 具備必要的技術專業以支持查證過程。 

5.2.5.4 熟悉 ISO 14064-1 標準的內容與意涵。 

5.2.6  查證前會議品保單位除介紹品保單位成員與被查證單位之管理階層認識外,並就以下事項進行討論與確認

5.2.6.1 確認查證之適用範圍、目標、準則。

5.2.6.2 溫室氣體數據取樣與保管程序之評估。

5.2.6.3 保證等級選定、實質性議題。

5.2.6.4 依據準則的溫室氣體查證聲明之內部審查。 

5.2.6.5 扼要說明查證時所使用之方法與步驟。

5.2.6.6 確認品保單位所需的各項資源及設施,均已齊備。 

5.2.6.7 確認查證後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5.2.6.8 澄清查證計畫中不明確事項。 

5.2.7  現場查證:

5.2.7.1 品保單位應透過面談、文件審查及相關場所作業與情況之觀察等各種方式進行對客觀證據之收集。

5.2.7.2 凡顯示為不符合之事項或現象,應加以註記並調查之。

5.2.7.3 凡經由面談獲得的資訊,再佐以其他方式,如實際觀察、測量及記錄文件,取得該相關資訊後與之證實。

5.2.7.4 在被查證單位收集之客觀證據,其不符合事項,應記錄於溫室氣體查證現場觀察報告內,並請被查證單位之負責人簽章確認。

5.2.8  檢討查證結果 品保單位需審查所有的觀察報告記錄、證據,以確定該溫室氣體管理系統無法符合之處,註記不符合事項及建議事項。

5.2.9  查證後會議 此次會議的主要目的乃是藉提出不符合事項及建議事項,並於會議中針對查證結果進行釐清,以利後續矯正改善作業。

5.2.10    查證會議結束後,對於查證作業所發現之溫室氣體查證不符合事項,由品保單位開列依「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不符合矯正處理單」(EP-QA-016-03),進行措施改善。 

5.2.11 內部查證小組完成,提交結案報告「溫室氣體內部查證總結報告」(EP-QA-016-04) 及「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聲明」(EP-QA-016-05)。 

5.3    記錄保存:本規定之相關文件及紀錄應保存三年備查。

 

6     相關辦法

6.1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作業管理辦法(EP-QA-016)

 

7     使用表單

7.1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計畫(EP-QA-016-01)

7.2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查檢表(EP-QA-016-02)

7.3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不符合矯正處理單(EP-QA-016-03)

7.4    溫室氣體內部查證總結報告(EP-QA-016-04)

7.5    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聲明(EP-QA-016-05) 

     ISO,ERP,IFRS,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辦法,公司管理規章,公司管理系統,內部管理,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辦法,內部管理規章,內部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