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_QS-ST-004 危險物品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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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規範危險物品之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2. 範圍:
本廠所有易然﹑易爆﹑易腐壞﹐有毒有害材料均屬之

3. 權責:
倉管組﹕對危險物品的收發存進行安全管理。(發電機用油由管理部總務課直接管理)
各單位﹕對已經領出的由使用單位自行管制使用。

4. 定義:

5.作業說明:
5.1 危險物品的收發
5.1.1. 供應商來料後依據進料檢驗管制程序倉儲管理程序進行作業。對於特殊物品嚴格按照其規定進行作業。
5.1.1. 對於一些有毒﹑有害物質的物品收發物料操作時需要加強防護措施。
5.1.1. 對于一些如易燃﹑易爆﹐易腐壞物品在發放時需要專用容器盛裝該物品﹐並封閉ok後方可將物料拿出倉庫。
5.1.1. 發電機用油直接由總務課收料。
5.2. 危險物品的搬運
5.2.1 危險物品在搬運過程中應將危險標識掛在物料的明顯處。
5.2.2   對化工物品如開油水﹐去漬水等物料在運輸過程中應做到二遠離﹕遠離火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搬運。
5.2.3   對於有毒﹐有害物質的材料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遠離人群﹐且運輸人員須戴上防護工具﹐如手套﹐口罩等。
5.2.4   對于易碎﹑易破﹑防擠壓的物品在搬運過程中應注意重物放於底部﹐重心置中﹐並注意各層之間的防護措施﹐且注意要勻速前進﹐嚴禁碰撞﹑倒塌現象。
5.2.5   嚴禁超高﹑超量﹑運輸過程速度超快運輸物料。(不允許堆疊)
5.3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
5.3.1  危險物品的倉庫應執行貨倉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防火﹑防水﹑防鏽﹑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電﹑防盜﹑防曬﹑防倒塌﹑防變形。
5.3.2  危險物品﹑有毒材料要放到指定區域﹐與其它物料隔離﹐且要有專人管理﹐嚴禁混合堆放。
5.3.3  盛裝化學物品的容器應每種物品有專用容器﹐避免兩種化學物品混合後產生化學反應。
5.3.4  危險物品的的倉庫的設置應達到“四遠離”原則﹐即﹕遠離火源﹑遠離水源﹑遠離電源﹑遠離人群。
5.3.5  定期檢查線路﹑倉庫物料﹑盛裝物品的容器是否良好。
5.3.6  消防設施齊全﹐嚴格按照消防部門頒布的標准配備﹐每季度定期檢查一次﹐確保其使用功能。

6.  參考文件
6.1 倉儲管理程序                       AM_QP-014
6.2 進料檢驗管制程序                AM_OP-010

7.  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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