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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QA-001 環安衛目標與方案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規範及訂定本公司環安衛目標/標的及為達成其目標/標的所擬定之管理方案之制訂、修 訂、審查及管理。
2 範圍:
凡本公司各項環安衛目標/標的與環境管理方案均適用。
3 權責:
3.1 各相關部門:環安衛目標/標的與方案訂定。
3.2 相關部門單位主管:環安衛目標/標的與方案審查。
3.3 總經理:環安衛目標/標的與方案核淮。
4 流程 : 略
5 內容:
5.1 環安衛目標/標的之定義:
5.1.1 環安衛目標:根據環安衛政策所設定欲達成的整體目的,並且儘可能的予以量化。
5.1.2 環安衛標的:根據環安衛目標所需設定與達成的詳細且儘可能量化的績效要求事項,用以施行於組織之全部或部份,以利達成前述的環安衛目標。
5.1.3 環境管理物質:判斷在零部件、原物料、副資材等所含有的物質中,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經客戶或法令(如RoHS)規定者。
5.1.4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係指歐盟危害物質限用指令,輸歐盟之電子電機產品禁限用六大物質(Pb、Cd、Hg、Cr6+、PBB、PBDE)。
5.2 環安衛目標/標的制訂:
5.2.1 管理系統推動之初期每年 12 月份由管理代表召集各部門相關人員開會依據下列要項,擬定公司環安衛目標/標的:
5.2.1.1 環安衛政策。
5.2.1.2 公司本身之重大環境考量面參照『環境考量面鑑定管理辦法』 (EP-GM-002)。
5.2.1.3 公司重大危害風險因子參照『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管理辦法』 (EP-GM-004)。
5.2.1.4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參照『法規與要求鑑定管理辦法』 (EP-GM-003)。
5.2.1.5 公司內/外部利害相關者觀點及意見參照『溝通會議管理辦法』 (QP-GM-003)。
5.2.1.6 技術面的取捨與財務、作業及營運等要求事項。
5.2.1.7 物料及產品的綠色產品相關規定參照『綠色產品管制管理辦法』 (EP-QA-010)、『產品環保化管理辦法』(ES-QA-002)及『環境禁用管理物質作業規範』(ES-QA-003)。
5.2.2 由管理代表指派各相關部門/人員擬訂環安衛管理方案後,交由品管部開會決議 後,經 總經理 核準以制定公司之環安衛目標/標的。
5.3 環安衛管理方案制訂:經管理代表指派負責管理方案負責人對該方案進行規劃與工作分派,並提出「環安衛管理方案規劃表」(EP-QA-001-01)、「環安衛管理方案時程表」(EP-QA-001-02)。
5.3.1 管理方案規劃表,報告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
5.3.1.1 現況分析:目前狀況之說明,應盡可說明給予量化值,以便對應改善之績效。
5.3.1.2執行規劃:改善規劃之步驟、方法、負責人(需明訂人員)及進度的規劃。
5.3.1.3資源投入:本計畫所須投資經費、人力或其他資源(如設備)。
5.3.1.4預期效益:計畫完成預期之經濟效益或環境效益,應盡可能給予量化值。
5.3.2 管理方案時程表,應包含計劃內容(執行步驟)、執行單位、各步驟負責人、各步驟起迄時間、管制方式及檢討時間。
5.3.3 「環安衛管理方案規劃表」(EP-QA-001-01)及「環安衛管理方案時程表」 (EP-QA-001-02),經部門主管審查後,送交品管部。
5.3.4 品管部依開會決議作成「環安衛目標/標的管理表」(EP-QA-001-03)後送由各相關單位會簽後,由 總經理 核准,並將副本送文件管制中心(DCC)及方案執行人員存檔備查與執行。
5.4 管理方案之實施:方案負責人應依據管理方案之進度,對該方案進行整體之掌控。
5.4.1 各方案所訂定之執行人員,應確實依預定時程進行,並依所訂定之檢討時間提出「環安衛管理方案執行成效查核表」(EP-QA-001-04)給方案負責人。
5.4.2 方案負責人收到「環安衛管理方案執行成效查核表」(EP-QA-001-04)應對其執行狀況於以確認後,送於單位主管審查如方案負責人為主管時需送交管理代表 審查。
5.4.3 管理方案完成後,方案負責人,應對其內容進行整體之成效檢討,檢討後提出「環安衛管理方案執行成效查核表」(EP-QA-001-04),經由部門主管或管理代表確認後,於管理審查會議上報告其成效。
5.4.4 環安衛管理責任者(環安衛管理代表)確保管理方案之實施必須符合產品環境管理物質(如 RoHS)能符合客戶之要求。
5.5 檢討:如有下列情形時,方案負責人,應依『環安衛矯正及預防管理辦法』(EP-QA-009) 提出「環安衛矯正及預防報告」(EP-QA-009-01),並報告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召集相關人員進行討論,並適時更新相關表單。
5.5.1 管理方案已無法達成。
5.5.2 目標、標的無法達成時。
5.5.3 執行進度落後時。
5.6 修訂:如有設備更新,處理流程、使用之原物料變更等情形時會影響方案之進度時,方案負負人應對相關管理方案進行修訂。
5.7 管理方案之執行成效,應列入管理審查會議。
5.8 管理方案各項表單,各權責人員應將其副表送交文件管制中心(DCC)備查。
5.9 依方案執行結果之內容,檢討相關管理辦法及作業規範,是否進行修訂,以利後續維護管理。
6 相關辦法:
6.1 環境考量面鑑定管理辦法(EP-GM-002)
6.2 法規與要求鑑定管理辦法(EP-GM-003)
6.3 溝通會議管理辦法(QP-GM-003)
6.4 管理審查管理辦法(QP-GM-002)
6.5 綠色產品管制管理辦法(EP-QA-010)
6.6 產品環保化管理辦法 (ES-QA-002)
6.7 環境禁用管理物質作業規範(ES-QA-003)
6.8 環安衛矯正及預防管理辦法(EP-QA-009)
6.9 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管理辦法(EP-GM-004)
7 使用表單:
7.1 環安衛管理方案規劃表(EP-QA-001-01)
7.2 環安衛管理方案時程表(EP-QA-001-02)
7.3 環安衛目標/標的管理表(EP-QA-001-03)
7.4 環安衛管理方案執行成效查核表(EP-QA-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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