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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QA-008 環安衛監督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使本公司各項與環境相關作業之重大環境考量面及職安衛相關之危害鑑別風險評估,經鑑別與建立環安衛績效指標後,得以有效被監督與量測,所建立與執行標準化作業程序。
2 範圍:
2.1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之重大環境考量面與環境績效之管理。
2.2 職安衛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與職安衛績效量測監督之管理。
2.3 本程序適用 ISO 14001 及 ISO 45001 管理系統整合之環安衛系統。
3 權責:
3.1 廠務單位: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檢測項目之訂定。
3.2 行政部:環安衛績效指標之訂定。
3.3 各單位部門:環安衛績效監督與量測之執行與管理績效之收集。
4 流程 : 略
5 內容:
5.1 環安衛目標與方案之監督:設定環安衛目標/標的與方案後,其執行情形應依『環安衛目標與方案管理辦法』(EP-QA-001)進期監督其執行成效進行與進度。
5.2 作業環境與週遭環境量測之管理:法令規章規定或公司內規範需之管制項目,如廢水排放、固定污染源、作業環境測定...等,應定為監督量測之項目,其量測作業應考量下列規定以制訂作業標準:
5.2.1 政府法規已公告標準方法,以法規為準。
5.2.2 委外辦理之項目,不須另定作業標準,但須確認檢測單位為環保署許可之環境與職安衛檢驗測定機構檢測及採用公告規定之標準方法。
5.2.3 不屬以上二項者,視其必要性由相關單位訂定適當之作業標準。
5.2.4 廠務單位須彙整公司定期監測之項目於「環安衛量測項目一覽表」 (EP-QA-008-01)中,並分發相關執行單位,以供管制環境品質與作業環境之安全。
5.3 重大考量面與危害風險之管理:與重大環境考量面與危害風險有關之作業項目,應制訂相對應之二階管理辦法或三階作業規範,並將作業項目、重大環境考量面與危害風險鑑定填寫於「重大環境考量面管制表」(EP-QA-008-02)與「重大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一覽表」(EP-GM-004-02)中,各項作業標準之執行,由使用單位確實執行。
5.3.1 各單位應自行填寫「重大環境考量面管制表」(EP-QA-008-02)及「重大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一覽表」(EP-GM-004-02),且應隨時維護及更新,以及送品管部備查。
5.4 環安衛績效之界定:
5.4.1 品管部於每年年底前考量已執行之管理成效及下一年度之管理目標重點,檢討-界定需收集量測與監督之管理績效項目並登錄在「環安衛績效管理一覽表」 (EP-QA-008-03)作為管理依據。
5.4.2 各相關單位應進行相關資料之收集並進行統計分析於管理審查會議中討論績效值,以了解全年之環安衛管理績效及考量是否訂定目標/標的進行改善。
5.5 量測儀器之管理:公司自行環境量測使用之儀器應依『量測儀器校正管理辦法』(QP-QA-011)之規定管理與辦理校正。
5.6 不符合之管理:監督量測結果不合格者,依『環安衛矯正及預防管理辦法』(EP-QA-009)辦理。
5.7 監督與量測之相關記錄依『記錄保存管理辦法』(QP-QA-002)進行管理與保存。
6 相關辦法:
6.1 環安衛目標與方案管理辦法(EP-QA-001)
6.2 量測儀器校正管理辦法(QP-QA-011)
6.3 環安衛矯正及預防管理辦法(EP-QA-009)
6.4 記錄保存管理辦法(QP-QA-002)
6.5 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管理辦法(EP-GM-004)
7 使用表單:
7.1 環安衛量測項目一覽表(EP-QA-008-01)
7.2 重大環境考量面管制表(EP-QA-008-02)
7.3 環安衛績效管理一覽表(EP-QA-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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